项目概况
五凤村洞窟文化产业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X-JL-******
项目名称:五凤村洞窟文化产业园项目
预算金额:669.9859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9.9859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扩建山洞1个,拓展小洞8个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
方式: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彩色扫描件编辑成1个PDF格式,******(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全称)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五凤村洞窟文化产业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X-JL-******
项目名称:五凤村洞窟文化产业园项目
预算金额:669.985952万元
最高限价:669.985952万元
采购需求:扩建山洞1个,拓展小洞8个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建设地点:延吉市小营镇五凤村。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资信证明)。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9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方可参与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备案可查)。
3.10投标人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
3.方式: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彩色扫描件编辑成1个PDF格式,******(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全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7)延边州网注册后CA锁登录截图;
4.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4209号
联系方式:李泳******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学院长春分院D栋301号
联系方式:董明******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明
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4209号
联系方式:李泳******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学院长春分院D栋301号
联系方式:董明******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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