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开展延吉市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延吉市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延吉市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选址选线:吉林省延吉市延东村
建设内容:
1、回填98万m3粉煤灰,矿坑防渗面积73935m2(投影面积)。
2、矿坑边坡和底部,设置防渗系统。
3、渗滤液导排工程指在场底铺设渗滤液碎石导排层及水平盲沟,从而设置渗滤液导排通道,导排入渗滤液调节池。
4、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
5、矿坑做截洪沟,实现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
6、锚固沟与截洪沟合建,设置下场底作业道路。
7、建设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及渗滤液监测设施。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闫科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邮箱:******
邮件:******,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延吉市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