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表》公示:
******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表
建设单位: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污水处理厂院内)
公示内容: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0日-2024年06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南永浩
联系电话:******